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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奎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kuitun.gov.cn    文章来源:    时间:2015-05-14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奎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发〔2011〕56号),设立奎屯市卫生局,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拟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七)承担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或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职业病的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九)承担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质量和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决算;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 

        (十一)承担重大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奎屯市卫生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和行政事务管理,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安排和组织年度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负责秘书事务、机要、政务信息和值班工作;负责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指示办理事项的督促检查,统筹协调局机关督查、调研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卫生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和卫生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管理局机关电子政务和卫生网站建设;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外合作和卫生援疆有关工作;拟订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卫生系统各单位平安创建及安全生产工作。 

        (二)医政科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的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承担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牵头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妇幼卫生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负责协调医疗纠纷,受理及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与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负责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各类许可事项的变更和年检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传染病防控应急办公室(应急办)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和免疫规划、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及疫情的蔓延;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市级卫生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发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艾滋病防治信息与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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