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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奎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kuitun.gov.cn    文章来源:    时间:2015-05-14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奎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发〔2011〕56号),设立奎屯市商务局,挂市招商局牌子,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科技兴贸”发展战略;拟订全市商务和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实施规划和相关优惠政策;研究经济全球化以及现代商贸发展方向,提出全市商务方面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及时收集商务舆情并提出对策措施。 

       (二)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承担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商贸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编制、落实城市商业网点、大宗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成品油市场等各类商贸流通专项规划。 

       (四)牵头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诚信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肉、菜、糖、盐等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做好职责内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及酒家酒店的营业等级评定。 

       (七)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管理,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编制年度进出口目标和工作计划;负责协调、管理进出口许可证,申请上报各类进出口物资配额;管理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配合上级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推广电子商务;负责国际市场开拓工作,组织全市国际、国内重要进出口贸易交易会、展销会;推进全市外贸企业国际标准的贯彻和创国际品牌工作;推进出口基地建设。 

       (八)负责全市外商投资推进工作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或上报工作;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审核事项,依法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有关问题,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分析外资利用数据并提供决策依据,协调解决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全市外资重点项目建设。 

       (九)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会展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 

       (十)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报批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就业经营资质。 

       (十一)指导口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中的合同外资、到位外资、市外境内和省外境内到位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进出口、外经合作、社会消费品销售统计等工作和信息发布;拟订全市外引内联、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和联系全市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或组织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检查、考核、协调服务。 

       (十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指导、管理市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奎屯商会)工作;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社团工作;授权监督、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的国有资产;负责对商贸企业的业务指导、人才培训、部门协调和咨询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奎屯市商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收发、文印、档案、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资产、财务。负责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机关效能、行业纠风、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计划生育以及对外接待等工作;做好来信来访、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答复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业务一室 

       负责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我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并组织编制实施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批发、零售、连锁经营、特许经营、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染、保健、休闲娱乐、家政、婚庆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联系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相关工作,组织商贸企业的业务指导、人才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及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报废汽车、二手车流通和二手车评估机构工作的监管。  

       负责制定、执行农贸市场的入市标准和保障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原市市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打击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负责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酒类流通市场、煤炭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依法行政和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及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平台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业务二室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科技兴贸、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支持、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编制并组织实施一般商品的进出口年度计划,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负责出口品牌培育工作;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和履行合同章程情况;研究和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承担全市机电产品技术更新改造、研发项目的申报;管理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外贸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资金的工作;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活动;联系各进出口商会和贸促会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利用外资的政策办法;承担全市有关外贸进出口知识的咨询、宣传和培训工作;调查、拟订改善外资软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协调外贸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直外贸企业进行改革;承担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和条例;研究起草、落实奎屯市招商引资政策和规定、办法,制订奎屯市外引内联计划、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奎屯市国内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和协调跨区域、跨县市、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协作;负责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改善投资软环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协调解决投资商反映的合理要求、问题、意见,组织对外招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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