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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奎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kuitun.gov.cn    文章来源:    时间:2015-05-14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奎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发〔2011〕56号),设立奎屯市科学技术局,挂市知识产权局、地震局、科学技术协会牌子,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拟订和制定本市的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科普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市级科技项目、专利项目的申报、评审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科技、专利、科普、防震减灾项目。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按照有关程序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发展资金、科技奖励资金、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专利实施资金、科普经费、地震事业费和专项资金;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活动的调控指导。 

        (五)负责科技成果和新产品鉴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负责农村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在权限范围内做好专利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推动科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市的民营科技企业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工作;组织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活动;负责全市科技、知识产权、科普、地震知识的宣传、培训和统计等工作。 

        (七)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预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八)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地震次生灾害的防范;管理城乡、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九)负责全市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依照科协章程,对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管理。 

        (十)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科普工作队伍。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奎屯市科学技术局设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效能建设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宣传、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和信息、档案、印章管理、信访接待、保密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综合计划和知识产权科 

        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市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科研成果、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的科技成果和新产品鉴定;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参与科技经济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的调研、论证;负责专利技术、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并承担项目实施的督查、验收工作;负责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发展资金和科技奖励资金发放使用的动态管理;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活动的调控指导;负责技术市场建设、发展和管理;负责民营科技企业审批及管理,协助做好自治区技术合同的核定和认定工作;组织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有关技术培训;组织科技开发交流活动,负责企业产学研的推进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等工作;组织全市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和自治区、国家创新型企业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与内地省市区的科技合作,协调内地省市区支持奎屯市科技项目的落实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国外和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园区的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规划、专利实施工作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承办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指导全市专利服务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工作;组织实施各级专利实施计划项目;负责各级专利资助资金统计、上报及发放;组织专利技术及产品的交流交易活动;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三)科学技术普及和防震减灾应急科 

        负责拟订全市科协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章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科协系统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科技类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学会的学术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重大科技课题的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和项目论证;组织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各类科普奖的推荐;负责全市科普宣传工作,研究、总结、推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经验,并提出加强科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科技工作者之家和科普场所的规划与建设;负责科普统计工作;负责科协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协调开展反邪教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引导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进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指导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负责拟订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上级地震台网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提出区域内地震预测意见,做好地震预报和震情速报;负责管理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负责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科技攻关、成果引进与推广应用;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参与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制定地震台网建设计划、地震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预报日常工作和震情值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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