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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奎屯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kuitun.gov.cn    文章来源:    时间:2015-05-14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奎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发〔2011〕56号),设立奎屯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城乡规划、勘察测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本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发展战略、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开展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工作。 

        (三)负责在本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修改、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负责权限内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及已批准规划的报备工作;组织、指导本行政辖区内的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天北新区的统一规划管理;依法对城乡规划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报批。 

        (五)负责城市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及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六)负责市政工程的管线、杆线和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及环境建设审查管理。 

        (七)负责权限内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负责本市丙级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和测绘资质管理;负责权限内城乡规划勘察测量工作。 

        (八)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协调,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涉及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九)负责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编研、开发利用及信息化工作。 

        (十)参与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奎屯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综合协调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城乡规划工作中的督察、落实、催办等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及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书、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发证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行政许可规划实施公示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预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及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征询等受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管理的告知工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调整意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建筑室外装修、雕塑等的规划管理;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的接待、答复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建设工程中的相关矛盾纠纷;负责组织召开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业务会议;负责做好与各部门(股室)的业务联系、衔接、协调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规划综合管理科 

        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建设和法规研究,组织拟订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组织检查;负责对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听证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城乡规划信访、举报、督办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定位放线的受理工作,委托建设工程定位放线测绘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执法监督、检查公示工作;及时处理在建项目规划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纠纷;负责对全市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认定,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公示工作的落实;负责城乡规划监察队伍的业务指导;负责制定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组织城乡规划编制的招标、委托工作;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和规划设计单位初验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的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选址方案的组织论证、意见征询及上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复核、审批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工程过程中的相关矛盾纠纷;负责组织规划专家咨询、座谈;负责组织编制规划新技术应用计划;参与开干齐乡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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